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犯罪
多次抢劫指什么
时间:2014-04-03 16-02-27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23 次
多次 抢劫 ,立法没有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抢劫 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未做规定。不过《意见》第3条指出: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中的多次抢劫是

“多次抢劫”,立法没有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未做规定。不过《意见》第3条指出:“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中的‘多次抢劫’是指抢劫三次以上。对于‘多次’的认定,应以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抢劫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为前提,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对于行为人基于一个犯意实施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同时对在场的多人实施抢劫的;或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实施连续抢劫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连续地对途经此地的多人进行抢劫的;或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抢劫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

将“多次”之“多”限定为3,比较符合实践中的一般认识,只有对某种犯罪行为需要“累计计算”其数额的时候,才应当是以2次为起点,如多次走私、多次贪污等。另外,上述《意见》排除了连续犯的情形。我们认为这不甚妥当,试想,行为人一夜之内抢劫10人和10天之内每天抢劫1人的危害性没有悬殊的差距,但是根据《意见》,前者就不是“多次抢劫”,而后者则是,这恐怕难以令人接受。因此,笔者认为“多次抢劫”应指在不同时间至少实施抢劫3次以上(含3次)(包含连续犯)的情形。至于是否针对同一对象、是否在同一地点,则不影响多次的认定。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投保意外险 保险公司拒赔

    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市民禤某某在推 摩托车 时被撞身亡,却被保险公司以无证驾驶为由拒绝赔偿。受害人家属一怒之下提起诉讼。日前清远城区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保险公司

  • 当前民间借贷市场活跃的诱因

    1、宏观调控下银行信贷资金紧缩是培养民间借贷市场买方主体的政策原因。通常讲,个私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应通过正规金融融资取得,自2004年起,国家针对投资增长过快、能源、粮

  • 民间借贷案件中收据或借条的与未与事实相符

    收据或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载明收到一定数额借款的凭证。在证据种类上,其属于书证范畴,即是以其内容来证明与待证事实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因书证多为反映特定的法律事实和行为的直接载体,故当书证处于形式真实与客观真实一致的情况下,便可作为认

  • 短信请假获批 季度奖却被扣

    吴女士是一家公司的业务员,前不久,因为老家出点急事,来不及按照单位的规定,完整履行请假手续,就以短信的方式向主管领导请了3天事假。主管领导当即回复了短信,表示批准。按照单位规定,全年请事假在15天以内的,不扣罚年终奖金;每季度请事假在5天内的

  • 天津蓝印户口购买房屋落户的标准

    在天津购买房屋落户的标准 市内六区和塘沽区(含开发区、保税区)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降至80万元,环城四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和汉沽区、大港区申办蓝印户口购

  •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可以从哪几方面认定

    (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一般猥亵、侮辱妇女行为的界限首先,要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侮辱妇女行为区分开来,本法只惩罚以强制方法猥亵、侮辱妇女的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