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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车位 勿进小区” 物业新政引业主不满
时间:2016-03-11 16-55-42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45 次
时报讯(记者 田敏)不买车位,物业不让进小区,业主就把入口堵了。近日,市民陆女士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称,由于小区实行人车分流,所有车辆都要停进地下车库,但前提是业主必须拥有自己的车位,而高达6.5万元一个的车位只售不租。此举引起业主的强烈不满,
  时报讯(记者 田敏)“不买车位,物业不让进小区,业主就把入口堵了。”近日,市民陆女士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称,由于小区实行人车分流,所有车辆都要停进地下车库,但前提是业主必须拥有自己的车位,而高达6.5万元一个的车位只售不租。此举引起业主的强烈不满,找物业讨说法。
  接到陆女士报料后,记者4月1日来到该小区,发现有车堵在小区大门口,十几名业主站在车旁。“不让我们进小区,那我们的车停哪里呢?这不是逼着我们买车位吗?”业主何女士表示,“没车位的占大多数,那么不买或者买不起的业主去哪里停车呢?”
 
  随后,记者联系到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地下车库产权属于开发商,物业只是代为管理和收费。记者又联系到了开发商。工作人员表示,既然地下车库属于开发商,那么其就对车位有决定权,且“这个决定刚开始实行,所以暂时不会改变”。
 
  对此,记者又联系到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他表示,地下车库产权属于开发商,其确实对车库有处置权。业主购房时应仔细核对合同,因为人车分流的小区地下车库几乎都是只售不租,所以业主不能只看到人车分流的好处,应该仔细考虑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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