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承包转包
出嫁、离婚、丧偶承包的土地怎么办
时间:2013-04-30 21-48-53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75 次
【案例一】王女是王村人,26岁嫁到赵村,在出嫁之前王村村委会分给王女承包地2.3亩,双方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王女出嫁后一直居住在赵村,但没有在赵村承包土地。王村村委会以

  【案例一】王女是王村人,26岁嫁到赵村,在出嫁之前王村村委会分给王女承包地2.3亩,双方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王女出嫁后一直居住在赵村,但没有在赵村承包土地。王村村委会以王女已经出嫁且已不在本村居住为由,口头通知王女她所承包的 2.3 亩土地已被村里按照规定收回。王女多次同王村村委会交涉,要求继续承包王村的土地,遭王村村委会拒绝。最后,王女将王村村委会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王村村委会强行收回王女承包地的行为无效,该 2.3亩土地由王女继续承包,并由王村村委会赔偿因此给王女造成的损失。

  【评析】王女在出嫁后,尽管不在原所在的村居住,但在新的居住地并没有取得新的承包地,因此应继续承包其原承包地。被告王村村委会以原告王女已出嫁并不在本村居住为由将其 2.3 亩承包地收回,违反了法律规定,王村的乡规民约不能对抗国家的法律。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妇女,在该土地被征用时,有权依法分得土地征用的补偿费。

  【 释义】妇女在土地承包中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受到保护,这是农村土地承包的重要原则和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和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此外,对妇女在结婚、 离婚或者丧偶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法律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

  1、 妇女结婚的,嫁入方所在村应当优先解决妇女的土地承包问题,在没有解决之前,出嫁女原籍所在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先承包的土地。

  2、妇女离婚或丧偶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其已经取得的承包地应当由离婚或丧偶妇女继续承包,发包方不得收回;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新居住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尽量为其解决承包土地问题,未解决前,原居住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职工主动辞职单位也应支付补偿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王某自2007年5月入职被申请人某物业公司的食堂工作,岗位为厨师,双方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工资为1500元。其后被申请人虽按时为申请人发放工资,但一直

  • 陈某的工伤待遇应由谁承担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陈某诉称:自己是被申请人某不锈钢商贸公司职工,2008年1月20日到被申请人处剪切不锈钢板,在乘坐叉车时摔伤,2008年3月27日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同年

  • 塘沽律师对《物权法》第十七条立法原理的理解

    我国自1982年《民法通则》颁布以来的十多年间,关于物权方面的规定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与物权有关的规定也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

  • 假离婚成真,被分割的房子能否要回?

    案情简介: 原、被告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4年11月3日登记结婚,后双方于2016年2月23日协议离婚。2016年2月23日,双方签署《自愿离婚协议书》,约定: 1.双方婚后无生育子女,目前女方未怀孕。 2.财产: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浦航路XXX弄XXX号XXX室产权房男方放

  • 丈夫私自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可以要求赔偿

    丈夫小锋与妻子小云共同在上海经营一家小餐馆,日子过得还算富裕。但后来,小锋染上了赌博的恶习,经多次劝说,小锋都不听劝说。后小锋因为对外欠债太多,偷偷地将两人的房屋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