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看法
2011年起我国提高工伤死亡赔偿金 最低34.6万
时间:2012-01-24 16-37-11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57 次
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

 

 

    

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在会议中透露,明年1月1日起,安全生产事故中一次性死亡补偿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新标准实行后,在生产安全事故中死亡的职工家属最高能获得60万元补偿金,提高近两倍。

据透露,将于近日印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2011年1月1日起,将在高危行业和企业,试行全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

骆琳表示,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死亡职工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伤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补助金等。

2009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7300元,按20倍计算,一次性伤亡补偿金是34.6万元。再加上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安全事故中死亡的职工家属一次性获得的补偿,平均水平在50万至60万元之间。这将比目前实行的“不低于20万元”的标准高近两倍。骆琳表示,采取这一措施的目的就是要加大事故企业的违法成本,对职工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此外,会议通报,二季度安全生产方面,全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3%和8.4%。上半年,全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6%和11%。32个省级统计单位中有17个单位重特大事故下降,其中11个单位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有20个单位的工矿商贸领域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转)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借调期间受工伤 谁来担责?

    不少员工被单位以交流学习的名义送往其他单位,也就是俗称的借调。借调虽然有利于工作的进步与开展,但麻烦也会随之而来,比如借调期间员工受工伤谁来赔偿?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针对该问题与大家探讨。 案例一:借调期间受工伤 治疗费用成难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电话 地址:第二大街友谊商场旁 电话:◇立案庭25209560

  • 对方声称其在法院“有人”怎么办

    很多当事人聘请律师时,首先会问:您同某某法院关系如何?或者,担心对方社会关系多,在法院认识或拐弯认识办案人员,担心判决结果对自己不利。我认为这种想法一般情况下是多余

  • 管辖权异议申请及审理期限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法律对管辖权异议审理期限

  •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 天津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管理试行办法

    (津工商企注字[2008]17号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 第一条 为规范股权出质登记行为,保护质押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出质人以本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东人数为200人以下非上市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