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保险休假
天津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时间:2012-03-15 20-33-59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56 次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经市政府批准,自2008年7月1日起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现就有关问题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经市政府批准,自2008年7月1日起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失业保险金调整标准为:领取期限处于第一个月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420元调整为52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个月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380元调整为480元。
  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标准为:2008年7月1日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申请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由252元调整为312元。生育补助费按照失业人员生育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发。2008年7月1日后领取营业执照的自谋职业人员,申领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按照新标准计发;  2008年6月30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按照原标准计发。2008年7月1日后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申领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和门诊医疗补助金,按照新标准计发;2008年6月30日前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的,按照原标准计发。
  三、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抓好落实,做好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宣传、核定和发放工作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怎样做伤害鉴定

    1、公安机关办理 伤害 案件,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 2、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告知被害人到指

  • 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电话: ◇民一63231606 ◇民二63231610 ◇办公室63231538 ◇审监庭63231565 ◇办公室63231535 ◇执行 63231503 ◇法警队63231518 ◇滨海法庭25923620 ◇行政科 63231519 ◇研

  • 交通事故私了前,一定要了解这些(附交通事故私了协议范本)

    一、7种情况坚决不能私了 1、和手续不全车辆发生事故 机动车牌照、车辆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标志,与缺乏这三种任何一种或以上的车辆发生事故不能私了。 2、当事司机酒驾或药驾 事故当事司机有饮酒、服用药品(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和吸毒驾驶行为

  • 【思想者】战争究竟有多残酷?这是我听到过的最好答案

    战争有多残酷? 爸爸公司一位股东阿姨,七九年儿子刚刚出生,他爸就死在了中越边境上。 死得没有多壮烈,被那边的蚊子咬了个包,感染,

  • 无证驾驶交强险是否理赔

    天津开发区交通事故律师 13802001907 众多投保人认为只要投保了交强险,均可获得保险赔偿的错误观念。事实上,国务院《条例》第22条所规定的交强险是存在四种法定免责情形的。 [基

  • 刑事案件办案的程序

    1、侦查阶段,即公安阶段。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被第一次讯问后,可以聘请 律师 提供法律帮助, 律师 向公安机关提交相关手续后,按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将在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