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伤赔偿
  • 应否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 日期:2013.03.16点击:182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李某诉称,2009年2月1日入职到被申请人天津市某物业公司从事保安工作,双方签订了一年期限劳动合同。2009年6月,发生工伤,鉴定为伤残十级。合同期满,李某...

  • 因公负伤后如何享受工伤待遇 日期:2013.03.16点击:449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赵某在某进出口公司从事报关员工作,2008年3月13日在工作过程中摔伤,经劳动行政部门被认定为工伤。治疗结束后被鉴定为伤残十级。申请人就工伤待遇问题提...

  • 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谁支付 日期:2013.03.16点击:223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孟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诉称于2009年5月10日,在被申请人天津市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因工负伤,后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为伤残9级。...

  • 陈某的工伤待遇应由谁承担 日期:2013.03.16点击:118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陈某诉称:自己是被申请人某不锈钢商贸公司职工,2008年1月20日到被申请人处剪切不锈钢板,在乘坐叉车时摔伤,2008年3月27日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同年...

  • 多重劳动关系情形下的工伤待遇如何界定 日期:2013.03.16点击:236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李某诉第一被申请人天津市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及第二被申请人天津某有限公司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争议一案。称其自2006年8月...

  • 应严格按规定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日期:2013.03.16点击:131

    一、案情简介: 2008年9月,申请人农民工方某到被申请人某外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作,工作地点是本市的某建筑工地。 2008年10月,申请人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后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

  • 没有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 日期:2013.03.16点击:245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张某于2009年5月10日到被申请人某装饰公司从事户外墙壁的装饰工作。2009年9月10日,张某在工作中不慎跌落,颅脑重度损伤,后经劳动部门认定其为工伤,张某前...

  • 停工留薪期满至做出伤残鉴定前支付工资待遇 日期:2013.03.16点击:253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董某诉称:2007年1月份,申请人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被申请人某投资有限公司天津配送中心,于当日向所在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所在劳动行政...

  • 外来务工人员也享受工伤待遇 日期:2013.03.16点击:221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王某诉称:2009年2月28日8点,被申请人某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雇佣申请人在天津某花园住宅建筑工地施工工作中,整理上料机钢丝绳排线过程中,不慎被钢...

  • 工伤职工个人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工伤待 日期:2013.03.16点击:76

    一、案情简介: 李某于2009年2月1日入职天津市某物业公司从事保安工作,双方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2009年6月,李某发生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十级。合同期满,李...

推荐内容
  •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步骤?

    1.工商登记 (1)在拟办企业所在地区县工商局领取申请表格。 (2)查询拟办企业名称 (3)由会计事务所验资 (4)准备文件(参见私营企业开业所需文件) (5)向工商局提交公司注

  • 律师告诉你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导读: 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恩怨是数不清道不明的,职工维权的途径虽然多种,但仍然逃不过要走繁琐的程序。下面让小编给职工们详细讲解申请劳动仲裁应该注意哪些事,这样可以让你少走弯路。 1 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诉书 申诉人应当按照规定如

  • 上海和天津关于开展商业保理业务的区别

    根据商务部的《商业保理试点通知》,上海和天津分别于2012年末颁布了《上海市浦东新区设立商业保理企业试行办法》(浦府综改〔2012〕2号规定,2012年12月11号起施行,以下简称上海

  • 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1]141号 颁布时间:2011-6-27 发文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

  • 过失构成金融凭证诈骗吗

    金融凭证 诈骗 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行为人对所使用的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必须表现出明知。如对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不表现为明知,即不知道所使用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地址:杨柳青 电话: ◇杨柳青法庭27949528 ◇大寺法庭23970897 ◇办公室27392688 ◇政治处27949628 ◇上辛口法庭27993672 ◇中北斜法庭27392832 ◇南河法庭239806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