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犯罪
非法拘禁罪与非罪的界限
时间:2014-04-03 15-38-23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60 次
1、划清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 犯罪 。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 犯罪 。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

1、划清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司法实践中,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犯罪处理:

(1)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拘禁无辜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的;

(2)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3)多次大量非法拘禁他人,或非法拘禁多人,或非法拘禁时间较长的;

(4)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精神失常或自杀的:

(5)非法拘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划清违法拘捕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违法拘留、逮捕是违反拘留、逮捕法规的行为,一般是司法人员在依照法定职权和条件的情况决定、批准、执行拘捕时,违反法律规定约有关程序、手续和时限,并不具有非法拘禁的动机和目的。如:一般的超时限报捕、批捕;未及时办理、出示拘留、逮捕证;未依法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单位;未先办理延期手续而超期羁押人犯的等,都不构成非法拘禁罪。因各种客观因素造成错拘、错捕的,也不构成犯罪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滨海新区律师 物业保洁同

    甲方:天津开发区 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临海路 号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天津塘沽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300461 根据甲方生产和办公的需要

  • 哪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2、追索劳动报酬的; 3、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4、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 5、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

  • 有对方出轨的证据离婚时就能多分财产吗?

    1、只要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就可以在离婚时候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不少婚姻纠纷中的当事人(尤其是女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甚至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包括聘请私家侦探。当事人基于两个目的:一是为了查明真相,在亲戚朋友中讨个说法,

  • 天津2013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

  • 塘沽法律咨询 什么是投资基金

    所谓投资基金就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它通过发行基金证券,集中投资者的资金,交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主要投资于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

  •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内容、存在的问题和

    二000年一月十四日,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建〔2000〕44号),通知说,《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