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赔偿
  • 饭店就餐受伤如何索赔 日期:2012.10.07点击:192

    律师提示: 饭店或其他营业场所受伤,及时报警或以其他方式取得证据是关键,取证方式包括:报警;争议双方签字的事故发生说明;拍照并在照片上签署双方姓名固定证据;摄像等。...

  • 机动车挂靠经营人有权单独向人民法院起诉 日期:2012.10.07点击:260

    【案情】原告张某,与某汽车公司签订《汽车挂靠经营合同》,约定由张某将自己全资购买的货运汽车二台挂靠到公司,所有权属于公司,张某自行经营,每月向公司缴纳管理费若干。...

  • 非车主本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日期:2012.10.07点击:97

    一、租赁、借用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 后的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

  • 现场证据不足车损人伤责任自已承担 日期:2012.10.07点击:138

    原告全小春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自西往东沿临澧县四新岗镇马家村路段行驶,欲从左侧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货车时,摩托车驶入道路北侧路肩并失控向右侧翻,造成全小春受伤,摩...

  • 被撞驾驶员倒赔摩托车 日期:2012.10.07点击:125

    为接听手机,小客车驾驶员突然减速,跟在后面的摩托车一下子撞了上去。3月19日,江苏省姜堰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

  • 与出租车相撞,是否要赔营运损失 日期:2012.10.07点击:2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法释〔1999〕5号 (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 吉...

  • 交通事故案件主体如何确定 日期:2012.10.07点击:99

    (一)交通事故案件受偿主体如何确定 1、受偿主体一般为受害人本人。即列受害者本人为原告。 需核实的问题:委托人(咨询人)是否为受害人本人,如不是其本人,则问清楚与受害...

  • 交通事故案件事故经过如何核实 日期:2012.10.07点击:244

    (一)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经过,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的地位、交通方式等。(如有交通事故认定书,则只问书上记载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即可) 需审核的材料:《交通事故认定书...

  • 交通事故案件损失金额及范围如何核实 日期:2012.10.07点击:130

    (一)医疗费用 需核实的问题: 1、交通事故中是否存在伤(死)者,伤者现在何处,接受何种治疗?死者死前有无在何处接受过何种急救治疗? 2、伤者目前是否需要护理、误工、加...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哪些方面 日期:2012.04.29点击:281

    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的后果主要有三种:造成伤害但未达到残疾;伤害致残;伤害致死。 1、造成伤害但为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用;误工...

推荐内容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015年3月1日起实施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56号国务院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六章三十五条,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等作出规定。 《

  • 诈骗罪如何处罚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

  • 吸毒好友实施毒品抢劫

    被告人尹某和在逃嫌疑犯张某同为吸毒人员,并且是好友。一日,张某找尹某借钱购买 毒品 ,但是尹某的生活费都是家里供应的,无钱借给张某,二人经过讨论认为 抢劫 贩毒人员不构

  • 通过合同进行欺诈七种形式

    滨海新区合同纠纷律师 通过对众多案例的剖析,利用经济合同进行欺诈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 1 、溜 人去楼空 是三无公司在经济交往中惯用的骗术。 这些人往往以签订数额巨大的购

  • 传唤的程序和条件是什么

    传唤是通知没有 拘留 、逮捕 的 犯罪 嫌疑人 、自行按照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行为。拘传和传唤虽然都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但却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行为。拘传是直接强制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法发〔2016〕32号 为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